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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非全日制硕士招生青睐金华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10-19 [来源]: [浏览次数]:

昨日,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正式启动。母体学校上海财经大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招生将专门给金华预留名额,浙江学院也成为上海财经大学沪外法硕授权点。这样,我院2017届毕业生及广大校友就可以有更多机会攻读上海财经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0月9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宣讲会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举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凌教授、上海财经大学J.M教育中心主任徐继强教授以及浙江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宣讲会,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胡凌简要介绍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史,对学院师资、基地与学科建设、实践性教学、学术教学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就近年来学生对外交流、毕业及就业情况作了介绍。徐继强对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2017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招生政策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

据悉,2017年上海财经大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共计划招生50名,其中拟预留金华招生计划30名。合计学费6万元,学制3年,非全日制定向培养,以双休日授课为主;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的学分,且通过硕士论文答辩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由上海财经大学颁发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考生学业水平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以报考:(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但是,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为了方便广大考生能全方位的了解、咨询相关问题,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将于10月22日下午14:00,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120报告厅就2017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招生政策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广大考生可以前往咨询。

考生也可以直接咨询上海财经大学J.M教育中心,电话:021—65440816、65443412,传真:021—65440188;也可以向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79—82166011;也可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看《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另据了解,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准备考前复习工作,金华市浙中教育集团还将邀请相关老师对考生进行针对性的考前复习培训,考生也可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电话0579—82166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