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16级新生转专业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生自愿申请、资格公示、专业测试,并结合其高考录取分数,按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现将拟转专业名单给予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拨打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79—82166995。
附:2016级新生拟转专业名单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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