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空间,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学院将开展2014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转专业对象为2014级全日制本科新生(除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学生)。
1、平行志愿报考我院的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文科二批线75分或理科二批线65分,可申请转入我院开设的任一专业进行学习,不需参加转专业面试;
2、外省考生,凡在当年该省录取考生中排名前5%,可申请转入我院开设的任一专业进行学习(包括当年度未在该省投放计划的专业),不需参加转专业面试。(适用于各科类招生人数超过20人的省份)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院医务室或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本院其他专业继续学习的,可以提出申请,经学生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2、有特殊情况或特殊困难的学生,确需转专业的,须经学院确认同意后方可提交申请。
(一)符合条件学生(含免试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请于9月17日到28幢108室领取《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新生调整专业申请表》,9月17日19:00之前交回领取处,逾期不候。学生处对提交书面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安排:拟转入系严格进行专门的面试,转专业面试由各系自主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百分制)
2、专业录取采取“平行志愿”录取规则。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