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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新生转专业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9-1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2014级新生: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空间,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学院将开展2014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转专业对象为2014级全日制本科新生(除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学生)。

二、转专业的资格条件

(一)免试自主选择专业

1、平行志愿报考我院的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文科二批线75分或理科二批线65分,可申请转入我院开设的任一专业进行学习,不需参加转专业面试;

2、外省考生,凡在当年该省录取考生中排名前5%,可申请转入我院开设的任一专业进行学习(包括当年度未在该省投放计划的专业),不需参加转专业面试。(适用于各科类招生人数超过20人的省份)

(二)其他需参加面试学生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院医务室或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本院其他专业继续学习的,可以提出申请,经学生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2、有特殊情况或特殊困难的学生,确需转专业的,须经学院确认同意后方可提交申请。

三、转专业程序

(一)符合条件学生(含免试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请于917到28幢108室领取《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新生调整专业申请表》,9171900之前交回领取处,逾期不候。学生处对提交书面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安排:拟转入系严格进行专门的面试,转专业面试由各系自主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转专业名额

各专业转入名额原则上为该专业未报到人数。

五、学生成绩计算排名办法

总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百分制)

六、录取规则

1、按系别分开录取;

2、专业录取采取“平行志愿”录取规则。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

七、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转专业。

八、新生转专业工作按文、理科分开进行。

九、未尽事宜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生处

2014年9月16日